国家部委局办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09:26:59   被阅览数:107 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政法〔2021〕7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26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企业需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出了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附件3)。对于重点领域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我厅前期部署开展了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入库推荐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市区建立市级培育库。请各市区认真抓好落实,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推荐上报名额。依据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前七批遴选情况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我省推荐名额15家。请各市区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有意愿企业参与遴选认定。

二、复核评价工作

各有关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2020年认定的第五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见附件4)填报申请书并进行初审,我厅将对复核评价资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组织专家赴部分企业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认定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单位。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工作要求。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复核企业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对申请企业材料进行初步论证,对认定标准相关指标予以重点把关,确保质量;对复核申请材料要认真组织初核。
(三)报送方式。申请和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https://excellent-ent.cn)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报送(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纸质材料需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打印,务必确保线下、线上填报材料保持一致。
(四)截止时间
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3年11月17日前,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连同加盖公章正式上报文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及电话:赵军虎  029-63916785 雒  策  029-63915531
寄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院前大楼4-006室
邮政编码:710006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所 010-62303157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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